為進一步做好我校來華留學本科生培養工作,根據教育部《學校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42號令》)和《來華留學生高等教育質量規范(試行)》(教外〔2018〕50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來華留學生的實際情況,本著“趨同管理、嚴格要求、熱情幫助、適當照顧”的原則,特對來華留學生培養提出如下實施細則。
一、培養目標
培養對中國的政治、經濟、文化、歷史和社會有較為深刻的了解,掌握本專業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能夠參與并促進中國與其所在國之間友好合作關系的高素質人才。
二、基本原則
(一)本實施細則依據《42號令》15條“高等學校應當將國際學生教學計劃納入學??傮w教學計劃,選派適合國際學生教學的師資,建立健全教育教學質量保障制度?!?/span>
(二)對來華留學生人數較多的專業,原則上需制定專門針對來華留學生的培養方案。
(三)除有專門來華留學生培養方案的專業外,來華留學生課程修讀應參照我校相應專業的本科培養方案,并同時按照如下“相關課程修讀要求”有關規定執行。
三、相關課程修讀要求
(一)必修課程
1.所有來華留學生必須修讀《中國概況》和《漢語》兩門課程,該兩門課程納入我校來華留學本科生培養方案的I類通識課程中。
2.哲學、政治學專業的來華留學生必須修讀《中國近現代史綱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和《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三門課程。
(二)免修課程
1.所有來華留學生原則上可免修以下課程:《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大學英語》《學術英語》《形勢與政策》《軍事理論》和《軍事技能訓練》。
2.除哲學、政治學專業,其他專業的來華留學生免修《中國近現代史綱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和《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三門課程。
(三)選修課程
來華留學生可選修專門針對自身心理和文化特點所開設的選修課程。國際交流學院負責選修課程的教學安排,該類選修課程納入南昌大學來華留學本科生培養方案的通識教育課程(II類通識課程)中。
四、實習實踐
來華留學生進行教學實習和社會實踐,應當按教學計劃與在校的中國學生一起進行,但在選擇實習或實踐地點時,應當遵守有關涉外規定。對于不適宜來華留學生進行的實習或實踐活動,應在培養方案實施中適當進行調整。
五、畢業要求
(一)中文授課各專業來華留學生應達到《國際漢語能力標準》(HSK)五級水平;英文授課各專業來華留學生應達到《國際漢語能力標準》(HSK)四級水平。
(二)來華留學生按照我校相應專業本科培養方案及本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完成課程修讀且成績合格,準予畢業。
六、本實施細則從2019級來華留學本科生開始執行,由教務處和國際交流學院負責解釋。
附:本實施細則有關課程的學分信息
類別 |
序號 |
課程 |
學分 |
必修課程 |
1 |
《中國概況》 |
6 |
2 |
《漢語》 |
12 |
|
哲學、政治學專業必修而其他專業可免修的課程 |
3 |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
3 |
4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
3 |
|
5 |
《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 |
5 |
|
外國留學生可免修的課程 |
6 |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
3 |
7 |
《大學英語》 |
8 |
|
8 |
《學術英語》 |
2 |
|
9 |
《形勢與政策》 |
2 |
|
10 |
《軍事理論》 |
2 |
|
11 |
《軍事技能訓練》 |
2 |